石嘴山市
建筑业协会文件
石建协字〔2020〕8号
关于开展2020年石嘴山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加快建筑业技术进步,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扎实推进管理行为规范化和工程实体控制标准化,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以及《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8〕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石嘴山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石嘴山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和石嘴山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等评选工作。
一、评选标准
主要依据《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8〕13号)及有关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及政策文件要求,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其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及时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信息服务系统,且工程形象进度原则上在主体封顶后竣工验收前。
(二)申报项目标准化的在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在石嘴山市建筑业协会进行备案,未备案过的工程项目不具备评选资格。
(三)石嘴山市的建筑面积2000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或者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
二、认定加分
认定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优中选优”原则,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实行加分制:
1.达到“智慧工地标准”且联网使用的加3分;
2.有视频交底场所及设备的,加1分;
3.使用两项住建部推荐的10项新技术的,加1分,每多增加一项多加0.5分;
4.落实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加2分;
5.使用近三年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工法2项以上加1分,每多增加一项多加0.5分;
6.施工现场有安全体验区的加1分;
7.承担县级、市级、自治区级标化观摩活动的,分别加3分、5分、8分。
三、时间安排
按照职责分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相关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市级评选时间6月-12月底。
四、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按照“行业监管、协会组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和“公开、公平、工正”的原则。
五、有关要求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的重要性和意义,统筹推进项目标准化考评和企业标准化考评工作,将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与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和优质结构工程的动态监管,按期完成全市建筑施工项目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参评企业及项目部要主动留存实时影像资料,包括考评标准所涉及到各评分点的重要部位和关键节点,作为后期开展标准化考评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周 伟
联系电话:15121963817
附件:2020年石嘴山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备案表
石嘴山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6月1日
抄送:石嘴山市住建局、各县区住建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建局
2020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