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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阅读:1896 时间:2020-04-23 11:47

  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强化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落实中国建造精神,打造自治区精益建造的品牌,切实提升建筑品质。加大危大工程管理力度,采取强有力手段,确保“方案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

  1.2.2 国家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

  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2018;

  7、《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1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16、《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7;

  18、《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17;

  19、《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20、《防火卷帘、防火门及防火窗检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21、《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2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2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5、《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2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29、《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33、《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3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3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36、《湿铺防水卷材》GB/T35467-2017;

  37、《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38、《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

  1.2.3 行业标准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

  3、《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规程》JGJ/T268-2012;

  4、《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369-2016;

  5、《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6、《金属及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7、《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9、《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0、《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11、《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2014;

  12、《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JGJ/T175-2018;

  13、《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

  14、《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15、《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16、《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

  17、《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JG/T536-2017;

  1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2019。

  1.2.4 地方标准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8;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1-2003;

  3、《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2-2003;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3-2003;

  5、《钢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4-2003;

  6、《木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5-2003;

  7、《屋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6-2003;

  8、《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7-2003;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8-2003;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79-2003;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80-2003;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81-2003;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82-2003;

  14、《电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64/T283-2003;

  15、《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聚苯板玻纤网格布聚合物胶浆薄抹面)DB64/048-2004;

  16、《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程》DB64/T496-2007;

  17、《外墙复合轻质保温板应用技术规程》DB64/T498-2007;

  18、《钢结构轻型建筑体系技术导则》DBJ28/053-2008;

  19、《抹灰石膏应用技术规程》DB64/T996-2014;

  20、《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BJ64/T059-2016;

  21、《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质量检验标准》DB64/T265-2017;

  22、《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64/T1546-2018。

  1.2.5 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

  1、《宁夏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2月29日);

  2、《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8〕13号;

  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

  4、《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宁建规发〔2019〕3号。

  1.3 适用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2 行为准则

  2.1 基本要求

  2.1.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2.1.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各自工程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2.1.4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注册许可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业,对签署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依法承担质量安全责任。

  2.1.5 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职业标准和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一线作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1.6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2.2 质量行为要求

  2.2.1 建设单位。

  (1)不得肢解发包工程。

  (2)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

  (4)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方可使用。

  (5)对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重新进行报审,审查合格方可使用。

  (6)提供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7)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

  (8)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应符合要求。

  (9)不得指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0)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2.2 勘察、设计单位。

  (1)在工程施工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2)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按规定参与地基验槽及相关验收。

  2.2.3 施工单位。

  (1)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工程。

  (2)项目经理资格符合要求,并到岗履职。

  (3)设置项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4)编制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并实施施工方案。

  (6)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

  (7)配备齐全该项目涉及到的设计图集、施工规范及相关标准。

  (8)由建设单位委托见证取样检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未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经检验合格的,不得擅自使用。

  (9)按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进场检验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报监理单位审查,未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的不得擅自使用。

  (10)严格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11)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12)做好各类施工记录,实时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内容。

  (13)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14)按规定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报验工作。

  (15)按规定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做好记录。

  (16)实施样板引路制度,设置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

  (17)按规定处置不合格试验报告。

  2.2.4 监理单位。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符合要求,并到岗履职。

  (2)配备足够的具备资格的监理人员,并到岗履职。

  (3)编制并实施监理规划。

  (4)编制并实施监理实施细则。

  (5)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6)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

  (7)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8)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

  (9)对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10)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做好平行检验记录。

  (11)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2)对检验批工程进行验收。

  (13)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14)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复查质量问题整改结果。

  2.2.5 检测单位。

  (1)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2)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3)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4)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6)应当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7)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8)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9)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3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3.1 地基与基础

  3.1.1 土方工程

  3.1.2 降水及支护工程

  3.1.3 地基处理

  3.1.4 基础防水工程

  3.2 主体结构

  3.2.1 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

  1、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3.2 主体结构

  3.2.1 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

  1、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2、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3、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3.2.2 砌体结构质量控制

  3.2.3 钢结构质量控制

  3.2.4 预应力工程质量控制

  3.2.4 装配式结构质量控制

  3.3 建筑装饰装修

  3.3.1 地面工程质量控制

  3.3.2 抹灰工程质量控制

  3.3.3 吊顶工程质量控制

  3.3.4 饰面砖工程质量控制

  3.3.5 涂料工程质量控制

  3.3.6 门窗工程质量控制

  3.3.7 幕墙工程质量控制

  3.4 建筑屋面

  3.4.1 屋面基层质量控制

  3.4.2 屋面保温和隔热层质量控制

  3.4.3 屋面防水质量控制

  3.4.4 屋面面层质量控制

  3.4.7 细部节点质量控制

  3.5 建筑电气

  3.5.1 桥架安装质量控制

  3.5.2 电缆敷设质量控制

  3.5.3 配电箱(柜)安装质量控制

  3.5.4 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安装质量控制

  3.5.5 防雷接地质量控制

  3.5.6 变压器安装质量控制

  3.5.7 母线槽安装质量控制

  3.5.8 导管敷设质量控制

  3.6 通风空调

  3.6.1 风管与配件质量控制

  3.6.2 风管部件质量控制

  3.6.3 风管系统安装质量控制

  3.6.4 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质量控制

  3.6.5 空调用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质量控制

  3.6.6 防腐与绝热

  3.6.7 系统调试

  3.7 给排水

  3.7.1 室内给水系统质量控制

  3.7.2 室内排水系统质量控制

  3.7.3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质量控制

  3.7.4 卫生器具安装质量控制

  3.7.5 室内采暖系统质量控制

  3.8 电梯工程

  3.8.1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电梯质量控制

  3.8.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质量控制

  3.9 建筑节能

  3.9.1 围护系统节能质量控制

  3.9.2 其他节能工程质量控制

  3.10 智能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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